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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


各新闻单位,各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机关各部门: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将于2012年4月如期举行。人大报刊类将继续作为陕西人大新闻奖的一个子项同时进行评选。
  陕西人大新闻奖的评选作为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的组成部分,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通过评选活动,鼓励和引导我省新闻媒体和人大新闻工作者创作更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宣传报道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
  陕西人大新闻奖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由省委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省级主要新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教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各参评单位在推荐参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稿件报送上,以电子版与原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参评单位在邮寄纸质原件和音、视频光盘的同时,须将所要求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各参评单位报送前,务必认真阅读报送要求,严格审查电子版与发表作品的一致性,严禁为参加评选对作品电子版私自修改,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二、本届参评作品的发表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此时限之外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各市人大报送的参评作品中至少应包括摄影作品1件,网络作品1件。
  现将《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评作品。推荐作品截止日期:2012年4月25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29-87890129
  传  真:029-87896323
  邮箱地址:sxrdxwj@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邮政编码:710068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3月26日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陕西人大新闻奖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省各级人大和省级各新闻媒体:
  本届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的同时,还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主办的“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
  一、“陕西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思想内容
  作品内容应反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题材。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应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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