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申报。被推荐的企业,需填报《福建省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企业根据申报表要求逐项填写,并附3000字的申报说明材料和企业劳动定员定额管理相关材料上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
3、审核和评估。(1)组织审核机构。各设区市应成立评定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审核小组,组成人员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2)审核办法。审核小组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企业制定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现场考核,按照劳动定员定额先进典型企业评估评分表(附件2)项目要求,对本地区所推荐的劳动定员定额先进典型企业进行逐项对照评分,分析、评估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是否先进科学、合理。要严格评审,认真把关。(3)审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对符合全省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条件的企业提出审核意见。
4、社会公示。经过评估,应将分数标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企业名单,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以确保被评选的企业的先进性和社会公认。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将经评估、公示后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相关材料和评分表于2011年6月底前上报省厅劳动关系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劳动定员定额研究会根据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先进企业进行抽查复评,综合考评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最后确定全省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名单,并予以表彰。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先进单位事迹,总结推广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把继续开展树立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讲求实效,并充分利用各种舆论阵地,营造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沟通,确保质量。各设区市要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办法,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使之既具有先进性、公认性,又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联 系 人:林大魁
联系电话:0591-87554373
附表:1、福建省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申报表
2、福建省劳动定员定额先进企业评估评分表(略)
3、福建省劳动定员定额先型企业名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