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冲刺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飞机、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的需要。
  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
  (五)重视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3.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设有电梯的待更换时需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六)开展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建设改造内容为家庭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七)搞好无障碍建设信息交流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2.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
  3.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4.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5.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6.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四、任务分解
  各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对照《目标责任分解表》和验收标准,在2010年9月30日以前,对未达标设施进行改造,并按期完成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市政府已调整充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和相应工作班子,全面加强无障碍建设冲刺阶段领导和组织,发动媒体等社会力量,加强对无障碍建设的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逐项落实。要注重科学规划,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把好事办好、办实。
  (三)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要按照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特殊设施等考核内容,各区要对每个项目准备不少于3个的迎检点,精心准备。对设施不齐全、内容不达标的要立即整改,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程。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的原则,各产权单位(不含产权归个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要自筹资金用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与维护。确需财政补贴的项目,由政府审核后,适当补贴。
  (四)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规范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各类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强化督查,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资料收集整理台账建立工作,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全市改造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领导小组将于2010年10月份对所有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不合格影响创建验收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由市监察局给予严厉问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