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
1、落实专项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情况。
2、对小企业摸底调查情况。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4、落实专项行动计划的主要措施。
5、落实专项行动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三)关于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
1、落实“彩虹计划”的组织领导情况。
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省定19家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工作情况及自评情况,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其中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情况),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
3、落实“彩虹计划”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的主要措施。
4、落实“彩虹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活动采取设区市自查、省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要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落实“三个行动”情况进行自查。省里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三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督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设区市推荐上报的示范县(市)、区。
四、督查要求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的重要性,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认真组织自查。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本地区落实“三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于2011年1月20前,将自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三是做好迎检准备。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围绕督查重点,准备好内容翔实、数据准确的书面汇报材料,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备查。同时,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检查工作,确保此次督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