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房发展年度目标
(一)理顺多层次梯度供应体系,实现住有所居
依据不同层次居民收入水平,理顺和完善多层次梯度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需求,分类引导合理自住需求的有序释放。加强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进度;积极发展普通居民可支付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城中村私房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租赁市场。
(二)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住房有序健康发展
以住房为导向,理顺和整合从规划、选址、建设、销售、转让到拆迁的相关系统和资源,构建住房全过程监管体系。与相关城市规划、法定图则、城市发展单元和城市更新,以及用地选址等系统对接,实现对住房用地项目出让和划拨的实时跟踪;与规划和建设部门报建审批、竣工验收系统对接,实现住房用地项目建设的实时跟踪;与住房预售销售信息系统、二手住房交易系统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系统对接,实现商品住房销售转让和保障性住房租售分配各阶段的实时监测;与住房本体维修系统和征地拆迁系统对接,实现住房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监管。
(三)构建价值评估体系,实现住房发展与产业发展、人口结构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
以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价值评估指导目标,加强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总体评估;结合城市组团规划、法定图则和城市发展单元规划,以及区域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更新规划,划定住房价值评估片区,常态化调查和密切衔接全市、各区、组团和片区经济社会现状、规划与发展趋势,构建住房价值评估体系,综合指导片区各类住房发展和建设。
第四章 计划内容
十、新建商品住房
(一)总量安排
进一步加强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万套、建筑面积约540万平方米,其中,新供应住房用地安排建设1.5万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用地安排建设3.23万套、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利用征地返还等存量用地安排建设1.27万套、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
(二)布局指引
加强商品住房建设指引,发挥片区内住房对产业发展的基础配套作用,紧密衔接城市发展单元和城市更新,空间上主要布局在人口密集的各级城市中心、重点发展地区,并结合轨道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在轨道交通上盖和沿线,优先选址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统筹布局片区内涉及住房的相关市政管网、交通、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逐步构建网格化的均衡居住布局模式。
(三)用地供应
本年度安排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0公顷,安排城市更新商品住房用地70公顷,安排征地返还等存量用地40公顷。本年度住房用地选址与出让过程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应不低于70%。深化商品住房梯度供应,本年度新供应用地主要安排建设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并在新供应住房用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规定,有效衔接自住需求,发挥市场机制对住房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