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 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一、工作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以及《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编制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广东省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精神,立足深圳实际,发挥住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配套作用,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突破土地资源瓶颈。有序发展住房市场,保持住房政策的稳定性,突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引导合理住房需求释放,稳步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促进质量深圳建设。
三、实施效力
本计划的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12年;本计划是深圳市2012年度住房建设和住房政策制订的重要依据;本年度内在深圳市域范围内涉及住房的有关工作,应符合本计划;与住房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本计划包括文本、附表和图册。
第二章 上年度计划实施评价
四、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2011年,本市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有效供应,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制订并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继续严格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对存量住房交易实施按核定价格征税,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开展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本市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得以抑制,自住需求持续、有效释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市房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五、积极促进普通住房用地供应
2011年,本市计划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40公顷,综合利用城市更新配建、拆迁安置、企业自有用地建设以及筹集等方式,安排新增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6.2万套;计划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30公顷,综合利用城市更新和征地返还用地等存量用地,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63万套。
2011年,全市实际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9.5公顷,完成计划的198.75%,其中划拨保障性住房用地39公顷,招拍挂安居型商品房用地40.5公顷。全市实际招拍挂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9.5公顷,完成计划的65%。
六、进一步促进普通住房有效供应
2011年,根据国家、广东省的部署,本市计划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7.3万套。2011年,本市全面完成新开工保障性住房7.6万套;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建设投资约8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