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工程类别按工业锅炉工程、工业窑炉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绿色照明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分类;
申报项目能耗量采用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折标系数折算为标准煤(1万kwh=3.0吨标准煤)。
附件2:
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节能改造项目
需含主体改造技术或设备内容
2.企业用能概述(字数300~500字)
阐述企业名称、隶属关系、所属行业、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能源品种、总能耗等内容。
3.项目概述(字数500~1000字)
开竣工日期:
项目改造前边界范围内运行及用能情况:
主要改造内容:
项目改造后边界范围内运行及用能情况:
4.技术原理
阐述该项目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节能原理(技术特点),及与原设计或原产品能效对比说明等(500~1000字)。(含在行业、国内、国际领先程度说明)
5.项目节能量
改造前能耗情况:
改造后能耗情况:
节能量测算过程:(必须提供计算公式、并说明公式中每个参数的数据来源)
寿命周期内节能量:
6.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
简要说明项目主体设备费用、工程费用等,回收期按照年节能效益(含相关年经济效益)予以计算。
7.项目适用对象
8.项目推广和复制潜力
××××××××(盖章)
2011年×月×日
注:打包项目,请按工程类别分别填报汇报材
附件3: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确定原则和方法
一、节能量确定原则
1.项目节能量是指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正常稳定运行后,用能系统的实际能源消耗量与改造前相同可比期能源消耗量相比较的降低量,无特殊约定比较期间为一年。
2.项目节能量只限于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工序和设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的能源节约。而不包括扩大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产生的节能效果。
3.项目的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节能量之和。单个产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用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变化来计算该项目的节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