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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依法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样化。积极推动银政、银企对接,签署银区战略合作及项目融资协议。引导和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短期票据等,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四)强化土地保障。按照总体规划和重点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公共服务项目急需用地。坚持依法、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向天府新区倾斜。(国土资源厅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交通保障。加强天府新区与周边地区在交通设施、路网建设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加快对外公路交通大通道建设,尽快形成多条对外运输通道,构建畅达的对外交通体系,进一步增强天府新区对外服务辐射功能。进一步完善天府新区内部快速路和主次干道建设,构筑结构合理、便捷高效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强化天府新区内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分工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为天府新区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六)强化水资源保障。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为天府新区合理配置水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禁止发展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抓好中水回用和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水利厅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负责)

  (七)强化环境保障。严格执行影响评价制度,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着力控制污染源头。有针对性实施环保设施先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搬迁天府新区内高排放企业,为新上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联动整治,创造新的发展空间。(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加强宣传推介。结合省第十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大节点,加大天府新区宣传报道力度。搞好天府新区规划、产业、项目宣传推介,吸纳聚集一批跨国公司、优势企业和创新研发机构。开辟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互动专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天府新区建设建言献策。(省委宣传部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省直相关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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