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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认〔2011〕779号)


各区县局、稽查总队: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确保“两节”期间本市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发挥认证工作对提升质量保障能力的基础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市局决定自12月26日起,开展“两节”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认证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认证监管,提高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检查重点及内容

  本次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2012年2月8日。检查重点分为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

  1、生产环节:在做好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日常巡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对辖区内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汽车及零配件、儿童玩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伪造、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认证机构存在问题的,依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局。

  2、流通环节:在全市商场、超市、家电卖场、汽车4S店和汽配城等流通领域,开展对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汽车及零配件、儿童玩具和有机产品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热点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以及假冒、伪造、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认证标志、证书的有效性,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3、市局将组织稽查总队深入到部分区县,对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卖场较集中的区域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认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强化监督,切实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维护“两节”期间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认证监督检查工作。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认证的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辖区内发生的认证突发事件及其他紧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按要求上报,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举措、进展和成效。同时,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4、请各区县局、稽查总队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附件中表格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局认证认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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