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海新区政府,市质监局特监处、食品处、审批处、法规处:
现将我局落实市政府《关于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天津市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33号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局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工作(以下简称下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下放工作涉及部门和权限事项
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局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共3项,其中向滨海新区质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2项,向滨海新区药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1项,具体实施下放、承接部门和权限事项如下:
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性质
| 下放实施部门
| 承接部门
| 下放权限
|
压力容器(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事项
| 市质监局
特监处
| 滨海新区质监局
| 以委托方式
全部下放
|
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
| 市质监局
特监处
| 滨海新区质监局
| 以委托方式
全部下放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事项
| 市质监局
食品处
| 滨海新区药监局
| 全部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