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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辆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调查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辆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调查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标〔2012〕147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工作要求和今年标准化工作的安排,加强重点产品执行标准的监管,做好我市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重点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电动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其他电动代步车辆)产品执行标准情况的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做到调查与日常标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调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集中人力,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调查范围与分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情况的调查,填写调查表(见附录)并撰写调查报告(不少于1000字);各相关检测机构根据自身检测工作范围,结合相关检测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质量检测分析报告。

  三、时间安排

  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15日。

  四、报告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调查工作,并请于2012年4月16日下班前,将书面报告报送我局标准化处(电子版发标准化处邮箱)。

  联系人:宗红云 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055 27182133

  E-mail:ebzh@tjjj.gov.cn

  附件:天津市电动车辆产品执行标准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电动车辆产品执行标准统计表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名称执行标准编号是否进行执标登记年产量(辆/年)销售方式生产单位调查单位
内销出口 名 称企业性质生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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