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
(一)丰富旅游市场供给。针对“春节”旅游市场特点,积极组织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完善公共休闲场所和休闲设施,鼓励博物馆、文化体育场馆和旅游景点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倡导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假日休闲活动。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便利性,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挖掘农村民俗文化,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周边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满足城镇居民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导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览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旅游景区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落实好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的要求。
(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和黑车黑导;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加强对游客投诉受理,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和专人值守。
(四)加强旅游环境建设。因地制宜采用悬挂灯笼、中国结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地区和主要大街的春节环境布置,突出民族元素、北京元素,营造出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全市“春节”期间重点地区的环境保障,加强节日环境巡查,强化周边环境管控,安排充足力量做好环境秩序维护和清扫保洁。
三、确保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
(一)加强信息引导服务。针对假期跨区域旅游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12301电话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节日市场供求、价格、安全提示等出行实用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出行,理性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