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禁止进行各类体育旅游娱乐性飞行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禁止进行各类体育旅游娱乐性飞行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北京上空的绝对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禁止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的通知》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通知精神,市旅游委特作如下通知:
  一、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通知精神,为保证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从3月2日零时起至3月15日24时止,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以天安门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进行各类旅游、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以下简称“禁飞”)。
  二、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禁飞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两会”期间辖区内有关旅游景区内用于观光旅游娱乐的各类飞行器的禁飞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旅游景区中各类飞行器在规定时间内禁飞的宣传和督察工作,确保禁飞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相关旅游景区必须按照辖区内公安、体育、旅游等管理部门要求,凡是有飞行器起降点和封存点的旅游景区,要切实做好禁飞期间的管理和封存工作,对起降点、封存点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死盯死守,严格管控措施。确实做到飞行器不出库、不进场、不升空。做足领导主抓、周密部署、教育监督、定人定责、封存入库、严格措施等规定动作,严格杜绝“两会”期间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和现象的发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