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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十六)贵港市卫生局。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健康教育,指导公众健康饮食,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承办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贵港市工商局。负责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办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贵港市质监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承办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贵港市食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办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水产畜牧部分的建设;负责指导水产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畜牧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水产畜牧产品品牌培育和质检体系建设;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实施养殖证和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指导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产畜牧产品养殖环节兽药残留检验检测;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草种监督管理,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办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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