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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贵政办〔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良好,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22%,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0%和77.78%,建筑施工、农机、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良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如桂平市为77.78%、港北区为87.7%、覃塘区为96.67%。但部分县市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突破了市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如平南县达116%,港南区达116.67%。根据2012年年初市安委会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情况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主要体现在:

  (一)高度重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执行好“一岗双责”规定,审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并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亲自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和各个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并与所辖乡(镇)、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研究细化考核制度,落实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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