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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司法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

  8.有流氓、盗窃、诈骗等行为,情节较轻的;

  9.造谣惑众、蓄意破坏或行凶报复,情节较轻的。

  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五、申请材料

  (一)减少期限:

  1.《劳动教养人员奖惩呈批表》;

  2.《(   )呈批集体审查表》;

  3.劳教人员档案材料;

  4.减少期限依据材料:

  (1)各种奖励(按时间顺序编排);

  (2)承诺考核登记表。

  (二)延长期限:

  1.《劳动教养人员奖惩呈批表》;

  2.《(   )呈批集体审查表》;

  3.劳教人员档案材料;

  4.延长期限依据材料:

  (1)违纪违法事实(亲笔供词、问话笔录、所犯错误经过);

  (2)百分考核登记表。

  依据:《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三十八条

  六、申请表格

  《劳动教养人员奖惩呈批表》;《(   )呈批集体审查表》。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劳动教养管理所。

  依据:《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三十七条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司法局。

  依据:《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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