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托当地农机大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机械化作业服务,为农民提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作业服务,包括水稻育插秧、水稻联合收获、稻谷烘干等机械化作业服务,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项目建设目标
1.核心示范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示范带动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辐射影响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2.实施项目的县(市、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提高10 %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5%以上。
3.核心示范区实现平均每亩增产稻谷30公斤以上。
四、项目建设时限、进度
(一)建设时限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二)建设进度
1.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1年1月上中旬)。农机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并按自治区的要求制订我市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宣传发动、面积落实阶段(2012年1月中旬-2月中旬)。市人民政府适时召集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领导以及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农机局领导,核心区所在乡镇领导等召开动员会,部署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农机部门编印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屯广泛宣传;项目实施范围的相关县(市、区)、乡镇要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划定好示范区的具体地点、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发动,逐家逐户落实面积,填写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申请表,签订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协议书。同时,发动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深入示范区开展订单作业的落实工作。
3.进行技术培训阶段(2012年2月中下旬-3月上旬)。市级农机推广部门以及项目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分期分批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意向使用机械化插秧的农民群众进行育插秧技术培训和插秧机操作技术培训,让农民群众更好地掌握育秧技术和插秧机械操作技能。
4.实施育秧阶段(2012年3月中旬)。项目实施范围的相关县(市、区)、乡镇要分别组织水稻育秧现场演示,让群众亲眼目睹操作要领,更好地掌握育秧技术;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农技人员深入村屯指导农民开展育秧工作,并逐家逐户核实育秧面积,可插大田面积,由镇村干部在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造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