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贵港)十万亩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贵港)十万亩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广西(贵港)十万亩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自治区《广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市浔郁平原农业机械化行动,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拉动相结合、重点突出和全面推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为手段,逐步完善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在粮食生产中的应用水平,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项目实施范围、规模
(一)实施范围 核心示范区确定在浔郁平原中心地带南梧二级公路沿线的港北区庆丰镇、大圩镇;桂平市石龙镇、厚禄乡;平南县镇隆镇、大安镇等。辐射带动周边乡镇。
(二)实施规模 全市建设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核心示范区面积5万亩,示范带动10万亩,辐射30万亩。其中:桂平市实施面积2万亩,示范带动4万亩,辐射12万亩;平南县实施面积1万亩,示范带动2万亩,辐射6万亩;港北区实施面积2万亩,示范带动4万亩,辐射12万亩。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
(一)项目建设内容
1.连片整体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研究、总结适宜水稻生产特点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生产模式、技术集成,实现最佳优化组合模式。
2.以核心示范区为突破口,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召开现场演示会、开办技术培训班和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实现农民普遍掌握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目标,从而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应用水稻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发展水稻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