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庭院绿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庭院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绿化档次,改善城区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对没有挂点联系村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院校以本单位的庭院绿化建设为主,庭院绿化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设园林景观,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及乔木、灌木、花草相搭配,提高绿地绿化率,打造城市绿化精品,确保在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的同时,提高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为我市建设“生态农村、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
2012 年是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出《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31 周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有挂点联系村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村屯的植树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填写《贵港市2012年市直单位义务植树情况登记卡》,配合市绿委办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认定单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坚持绿化为了群众、绿化依靠群众,把绿化的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改善民生的过程。广大人民群众既是村屯绿化、庭院绿化的受益者,更是村屯绿化、庭院绿化的主力军,要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绿化的热情,让全民义务植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圆满完成由千家万户实施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二)严格栽植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栽植养护管理,严要求、严标准、高质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保证造林一片、成活一片、保存一片,确保树木成活率达95%以上。市绿化委员会组成的林业技术指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义务植树进行技术指导。庭院绿化做到管理制度化、责任化、经常化,无毁绿、占绿现象,各类植物生长旺盛,无病虫害,协调美观。
(三)严格检查监督
为确保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市绿化委员会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中发〔1984〕3 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单位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验收工作。并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行年中督查、年终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和阶段工程进度,对工作到位,工程质量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