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继续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20000例(市本级为3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46)启动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水质检测项目。完成改厕任务6000万座,普及率达到64.62%。完成农村924份水质监测任务。做好2010年度1.94万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47)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5.1万人。(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48)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1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49)提高防治重大疫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救援模式;建立和完善反应迅速、运转畅通的省、市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逐步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4.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和完善管理体制
(50)研究制定我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国资委)
(51)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52)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配套政策。(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5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54)探索完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按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在总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医院运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7)不断扩大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在总结试点医师多点执业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