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90%以上。
实施免疫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对41.06万名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接种率达85%。
增强传染病防控能力。做好辖区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疫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寄生虫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市80%的乡镇具备艾滋病检测能力,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随访率达70%以上;对高危行为人群开展行为干预工作;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给予抗病毒治疗和中医药治疗,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实施母婴阻断,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进行关怀救助。
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为辖区内0-36个月龄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按照服务规范进行随访,管理率达到90%,其中每名新生儿访视1次,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3%以上。
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率达到92%。对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1次。
开展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的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服务规范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为重点,逐步开展各种慢性疾病管理工作。按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完成对35岁以上27.75万高血压确诊患者登记管理,管理率为30%;完成对35岁以上4.62万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管理率为30%。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完成对1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率达到60%。
(42)制定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1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3)开展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对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19.28万人进行补种,全程接种率达到90%。(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44)继续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孕产妇住院分娩、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工作。
在官渡区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2010年完成检查0.2万人。试点地区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30%。(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33455名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83%。(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继续实施3.6万名农村生育妇女目标人群增补叶酸项目。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率达到70%,完成农村生育妇女增补叶酸人数2.52万名。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40%。(责任部门: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