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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人民政府是贵港辖区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2.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市金融办:负责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统筹协调。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清理整顿碳排放交易场所。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各级公安机关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相关案件,及时依法开展查处工作,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清理整顿全市林权(林产品)交易场所。

  (5)市商务局:负责清理整顿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场所(含稀贵金属、玉石珠宝等)。

  (6)市文化局:负责清理整顿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

  (7)市国资委:负责清理整顿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场所。

  (8)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各类交易场所的税收清缴工作。

  (9)市工商局:负责对全区各类交易场所工商登记情况进行清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各类交易场所依法进行处理。

  (10)市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清理整顿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

  (11)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负责清理整顿从事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12)贵港银监分局:负责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金融服务的行为。

  五、清理整顿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自2012 年2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6 月底结束。清理整顿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业务部门暂停审批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12 年2月上旬-3 月15 日)。

  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国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市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国资委、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清理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于2012 年2月29日前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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