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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我市范围内,除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从事权益类交易(产权、股权、林权、文化艺术品等)或合约类交易(商品、金融产品、指数、碳排放等)的交易场所。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和重点

  (一)清理整顿的内容。

  1.核查各类交易场所名称是否规范,开办条件是否具备,证照是否齐全,从事交易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是否合法,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是否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等。

  2.对从事权益类交易的交易场所,核查有无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有无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有无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是否少于5个交易日;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等。

  3.对于从事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核查有无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取缔非法,查处违规,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贵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督导建立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制度,决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重大事项。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监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发〔2011〕38号文件精神,把清理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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