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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编制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编制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管理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指导和监督市储备商品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编制市储备设施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防范外债风险对策建议;负责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市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汇总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安排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审查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及确认书的发放;参与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协调外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库建设;负责委机关外事工作。

  (六)重大项目建设科

  研究提出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向市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承担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畜牧、农垦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衔接和平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农垦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提出安排国家、自治区和市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示范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水利、林业、农业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大型水电项目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的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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