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需要,按以下六个阶段开展。
(一)筹备阶段(2012年2月底以前)
主要是组建机构,明确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1.2月底前,申办工作组提交园博会筹办工作方案,明确单位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申办各项工作。
2.2月底前,规划设计组负责确定园博园项目规划红线、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
(二)策划及规划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2月)
主要是征集确定展会主题,编制完成园区概念性规划、筹展方案、基础设施方案、绿化方案等各项专项规划设计;完成园区建设用地拆迁工作,开展园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3月20日前,征集确定展会主题,征集确定展会主题,具体由市市政局负责。
2.3月20日前,确定园博园拆迁安置补偿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的规划红线、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3.3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项目立项,此项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周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4.4月1日起,启动园博园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国土局、市住建委配合。
5.4月15日前,由市住建委负责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并报市规委会审批,7月1日前完成园博园控制性规划。
6.6月15日前,完成园博园拆迁安置小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7.6月30日前,安置小区进场建设,开展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8.8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9.10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10.11月30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预算评审进行施工招标,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住建委配合。
11.11月30日前,完成安置小区建设,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12.12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建设用地的拆迁安置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市国土局、市住建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