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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首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首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评审结果的通知
(京药监办〔2012〕28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2011年,本市启动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工作。这项工作得到各区县和街道(乡镇)政府的积极响应,将药品安全纳入到本地区综合治理、总体安全工作之中,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建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和监督网路,健全了工作制度,加强了普及宣传,保证了本地区的药品安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根据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总体部署,由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派出的评审组,按照评审细则,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评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评审组的评审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决定,确定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等60个单位为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
  希望获得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称号的单位,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发挥好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县做出应有的努力,为全市药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东城区东华门街道、  东城区天坛街道、
  朝阳区左家庄街道、  朝阳区亚运村街道、
  朝阳区东湖街道、   朝阳区团结湖街道、
  朝阳区建外街道、   朝阳区太阳宫地区、
  海淀区海淀街道、   海淀区万寿路街道、
  海淀区苏家坨镇、   海淀区东升镇、
  海淀区马连洼街道、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
  丰台区宛平城地区、  丰台区方庄地区、
  丰台区新村街道、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
  丰台区东高地街道、  丰台区丰台街道、
  丰台区云岗街道、   丰台区和义街道、
  丰台区大红门街道、  丰台区卢沟桥乡、
  丰台区花乡、     石景山区八角街道、
  石景山区老山街道、  门头沟区大峪街道、
  门头沟区城子街道、  门头沟区清水镇、
  房山区城关街道、   房山区拱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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