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民救发〔2012〕113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11〕172号)精神,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提高北京市灾害信息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京人社发〔2012〕29号)和《北京市民政局2012年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民组发〔2012〕89号),结合全市灾害信息员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北京市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民政局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丁长利 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
副组长:赵书阁 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院长
王 珍 市民政局救灾处副处长
成 员:计财处副处长余清友
救灾处调研员张景才
组织人事处副调研员张金超
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培训部主任魏金龙
各区县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救灾处,主任由市民政局救灾处副处长王珍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区县初赛、复赛,组织监督全市决赛的报名备案工作及竞赛活动中的日常工作等。
二、竞赛程序
本届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阶段竞赛成绩均由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核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70%。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
(一)初赛(4月15日-7月15日)
初赛由各区县民政局根据京人社发〔2012〕29号和京民组发〔2012〕89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救灾系统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初赛。
初赛理论考核试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灾害信息员等级确定,各区县组织初赛试题由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