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形成规范、竞争、开放、有序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民生改善,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龚正(副省长)
副组长:夏海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金永辉(省商务厅厅长)
成员:薛小杭(省财政厅副厅长)
盛乐山(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劳晓峰(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雪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范春梅(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