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改进对员工的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将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岗培训。支持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设置物业服务类专业,加快物业服务定点培训机构建设,推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加快培养满足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五)积极推动物业服务节能减排。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责任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前期顾问等方式提前介入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从建筑设计、施工以及建筑材料、设施设备的选择上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主动排查高能耗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设备,开展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六)切实加强业主组织建设。加快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加强指导和培训,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物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物业服务合同,规范物业服务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责权利关系和行为。注重组织引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财产进行自主管理,不断提高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水平。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一)积极放开搞活物业服务市场。逐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房自我使用、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医院、学校、大型公建设施等物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
(二)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加快招投标专家库建设,遏制无序竞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健全物业服务市场准入机制,严格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物业承接验收的监管,规范物业项目承接验收行为,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环卫、市政等共有设施设备移交工作的监管,确保按时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
(三)着力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着手开展制订行业行规,加快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承诺、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努力构建和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