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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2〕41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引导全省高职院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择优重点建设200个左右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遴选工作拟从2012年上半年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广东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着力破解制约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体制、条件建设、投入保障等瓶颈问题,主动适应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通过实施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遴选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通过在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系统培养、强化实践育人、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重点建设,凝练专业特色,培育专业品牌。发挥重点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全省高职院校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时期,紧密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在“十一五”建设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和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质量优越的要求,建设200个左右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通过建设,打造一批在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得到社会公认、获得较高社会声誉的高职教育品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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