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材料包括:
1.2012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
企业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来源属银行贷款的才需提供)、项目资金来源证明(银行贷款证明或自筹资金证明)、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相关项目需提供环评报告等。
其中材料1和材料2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网站(http://www.gdei.gov.cn)“技术创新”专栏中下载。
(三)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含财政改革省直管试点县)以及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应对项目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一份。
(五)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含财政改革省直管试点县)以及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应在4月13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申报材料统一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原则上广州市限报8家。其余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原则上限报4家,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原则上限报1家。
三、项目评审与资金下达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会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评审意见。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选项目,并联合下达项目计划。
附件:1.2012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一、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法人代码
|
|
企业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企业性质
|
| 主营业务
|
|
法人代表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人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E-mail
|
|
二、企业经营状况:(2011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年营业收入(万元)
| 年净利润(万元)
| 税收(万元)
| 银行信用等级
|
|
|
|
|
三、申请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起止年限
|
|
投资预算
(万元)
| 合计
| 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申请财政资金
|
|
|
|
|
项目内容(建设主要内容、形成的平台作用与水平、所开发产品或技术的水平等)
| |
项目对企业创新能力、行业技术进步及社会经济的贡献
| |
地级以上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地级以上市(区)财政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