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2.高度重视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7.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8.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工商局
(八)病媒生物防制
1.按照《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区政府
2.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三倍。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文物局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