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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6.各新闻媒体开设健康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结合卫生防病和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舆论引导。
  责任单位: 太原报业集团、市文广集团
  7.机场、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卫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
  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1.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商务区、休闲区、旅游区等建设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
  2.按照城乡清洁工程监督考核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街道机扫冲洗率(4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33%)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清扫保洁实行绩效考核,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驻地单位实行“门前责任制”管理,车辆停放整齐,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各区政府
  3.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布局、数量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局、太原铁路局、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各区政府
  协作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
  4.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张贴涂写小广告、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杂物堆放;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达到《城市容貌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市容环卫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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