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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太原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巩固提高城乡清洁工程成果,实现“两年大变样,五年创一流”奋斗目标,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建设绿化太原、气化太原、净化太原、健康太原,把太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
  二、工作目标
  2012年3月份以前申报,6月份全面达标, 2013年接受评审,2014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阶段(2012年1月至3月)。积极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落实十项申报必备条件,3月底前向省爱卫办及全国爱卫办提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申请。
  (二)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6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面达标,完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灭蚊达标;建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机制,颁布实施《太原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太原市有害生物防制管理办法》;提高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城市绿化三大指标;降低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暴发疫情;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落实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工程,不断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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