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10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201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2〕17号)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44.4431公顷,其中耕地23.845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201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绞里村3组,龙山村10组,茅山村6、7、10组,青山村2组;枫桥街道建林村7组,开山村1组,支英村7组;浒墅关镇永安村华侨8组;通安镇北河村7组,平王村1组,新钱村7组,前横泾村9组,颜家村12组,严山村6组,中桥村11、12组,珠庄村9、10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绞里村3组0.9259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山村10组1.2680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茅山村6组2.1008公顷,其中耕地2.0963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茅山村7组1.4257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茅山村10组1.9519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青山村2组0.9784公顷,其中耕地0.9767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建林村7组4.3403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1组1.3123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支英村7组1.3333公顷,其中耕地0.4685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华侨8组1.7584公顷,其中耕地1.6504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北河村7组4.9523公顷,其中耕地2.4326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平王村1组0.0098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钱村7组0.0774公顷,其中耕地0.0654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9组2.4867公顷,其中耕地1.5237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12组4.8428公顷,其中耕地3.5524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严山村6组5.6577公顷,其中耕地3.4392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中桥村11组2.0000公顷,
其中耕地1.2911公顷;
(十八)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中桥村12组1.807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