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考评,认真落实年度创建任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区创建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每年9月上旬,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在自评的基础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区申报材料。9月底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区创建工作评估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组织申报旗县区答辩;要坚持综合评定、公开公平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指标采取群众评议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等方式进行客观的评估。10月底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答辩和评估结果,提出推荐旗县区,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考评验收,对达到示范标准的旗县区,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调动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全力支持改革,共同参与改革。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推进,深化人口计生体制机制建设。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实施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有分工、有合作,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综合改革工作,要对创建活动考核评估标准进行层层分解,达到细化和量化,形成全面推进和深化综合改革的高效运转机制。
(二)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宣传倡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理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破除现有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根据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宣传党政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改革的典型事例,宣传各地推动改革和深化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举措、新成果,努力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年度工作的关系。创建活动是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创建,与年度工作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统筹安排好创建工作与年度工作,科学筹划,抓住重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夯实基层基础,细化工作内容,形成项目载体,牢牢把握信息和人力两大战略资源,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子,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开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