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正文后部分
(一) 主题索引
(二) 英文目录
备注:
1.2012年卷条目内容收录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人物、事件和活动;
2.图片要求:
菲林照片4R以上;数码照片应为原图,600DPI以上,文件大小1M以上(图片说明需要注明时间、地点、人物职务名字、事件简要描述、摄影者或供稿单位)。
附件2
《广东建设年鉴》条目写作要素参考
概况类条目:
一年内的基本情况、主要数据指标、主要特点、工作思路、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问题
工程类条目:
主要特点、建设周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投资规模、承建单位、设计特点、主要功能、验收评价等
成果类条目:
承担单位和主持人, 完成时间,主要内容特征和学术价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应用推广情况,水平(国内或国外水平),新观点、新举措、新突破及新发现
会议类条目:
时间、地点、规模和目的或主要议题、主要决议或成果、会议召集者或主办单位、历史地位和作用
事件类条目:
背景相关材料,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的基本资料、结果、成效,可适当提供一些比较分析内容
附件3
《广东建设年鉴》行文规范要求
一、时间表述
年份要写全称。例如:1999年不要写成99年。
世纪、年代、公历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世纪80年代”。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不能混用。
年份之间的起讫时间可省略一个“年”字,“1998~2000年”。同年同月的起讫时间可省略一个“日”字,如“2000年10月2~10日”,不同月的不能省略,如“2001年10月28日~11月25日”。
时间起讫用浪纹连接号“~”。
时间要具体书写年份、月份,不用“今年”、“本月”、“目前”、“现在”等时间代词。“近几年”、“最近”、“日前”、“几年来”、“不久以前”等概念含糊的词语也一般少用或不用。表示前后年度、月度可用“上年”、“下月”表示。
每个条目对事情发生时间的叙述,具体年份前边已交待的,其后可对该年份使用代词,如“这一年”、“是年”等。此外,也可以适当使用“全年”、“年内”等词语。
二、标点使用
逗号与顿号的使用。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或词组之间的停顿。但如果并列词语内部又有并列词的,则该词语的前后词语应使用逗号,如“历任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常委”等。表示层次序列的汉字数字,加顿号,如“一、”、“二、”。但在一些题序后面不要用顿号,如:第一、第二、(顿号应改为逗号);1、2、3、A、B、C、(顿号应改为下脚圆点,如1.2.3.A B.C.)(一)、(二)、①、②、(后面不必加顿号)。
书名号只用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章名、文件名和戏剧名等,不要用于丛书。丛书是若干本书组合的总称,可用引号,如“邓小平理论与实践研究丛书”。
连接号把意义密切相关的词语连成一个整体,一般占一个字符,如“电炉炼钢--薄坯连铸连轧生产线”。表示产品型号,占半字符,如“5E-1AC/PT自动量热仪”。地点起讫也用连接号,占一字符,如“广州---北京!”。
行文中“其中”前后标点符号的用法。“其中”前除了已有完整的句子必须使用句号外,一般用逗号。“其中”后直接与词语或数据连接,不用逗号和冒号,如“公安局共有12个队参赛,其中分局10个队、处室2个队”。
一些专用名词中的引号用法。例如:“五四”运动、“五四运动”,将引号加在“五四”之处较妥当,表示引号的强调作用。
一些特殊的纪念日的月、日之间,如果是用汉字表示,除1月、11月、12月用间隔号分隔外(如“一二•九运动”),其他可不用间隔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则在月、日之间加间隔号。
三、数字用法
统计数据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用阿拉伯数字。在非统计的行文中,分数可用汉字,如“三分之二”、“千分之一”等。
数字增长的比较,一组数字,第一项指标注明“比上年增长(下降)XX%”后,以后的指标,可省略“比上年”。数字与上年度比较。也可以写成“同比增长(下降)xx%”。
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如“三个人”、“读了十遍”、“五个百分点”等。但如照顾上下文,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如“截至2001年末,广州年鉴社有3个部门、14个人”。如在强调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有意将各项指标的数字与量词放在所属名词之后,如“截至2001年末,广州年鉴社有部门3个、工作人员14人”。
计量数字,4位和4位以上的,根据IS05966-1982的要求,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四分之一个汉字)位置,例如“2,748,456”。5位以上数字,可以万、亿为单位对尾数作四舍五入处理,如处理后影响数据精确度,沿用原精确数字。有小数的数字,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概数,如“二三米”、“三五天”、“七八十种”等,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
表格横项下的各个阿拉伯数字,位数要上下对齐,不要错位。
四、名称表述
条目行文统一使用第三人称的称谓,一律不用第一人称或第一人称代词,如“本公司”、“我局”、“本部门”等称谓。应直书其单位名,如“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城建信息中心”,续文可简称为“该局”、“该中心”。
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等称谓。需要说明职务、职称、学衔的,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如“党委书记XXX”、“中国工程院院士XXX”。同一条目中,人物的职务、职称、学衔只需出现一次,以后均可略去。
会议、组织、机构等名称,在条自首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并用圆括号注明简称,以后则用简称。名称使用必须前后一致。
外国机构、组织、学术名词等,一般应译成规范中文,并视必要括注外文。
五、条目标题
条目标题要用一句话直接表述一个完整的信息,中间不用逗号。
条目的标题用字要精炼,每条标题一般控制在15字以内,最多不超过20字。
六、计量单位
行文中的计量单位须统一。单位数用“个”、企业数用“户”,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用“所”,体育场、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座”,商店、工厂等用“家”,学生、医生、科技人员、职工用“人”等。但人数在前称谓在后时,可用“名”或“位”,如“10名医生”、“20位专家”等。
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长度、面积计量单位使用“米”、“公顷”,不用“公尺”、“亩”。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考虑到我国人民的习惯,承认“公斤”是“千克”的同义语,“公里”为“千米”的俗称,因此,重量单位公斤与千克可共存,长度单位千米与公里也可共存,但在同一部类或一个条目中,要统一用同一个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符号与数值不能拆开。如“我市男中学生平均身高为1.75米”,不能写成“我市男中学生平均身高1米75”。
七、层次序号
在一个条目内,分段的各层次用1.2.3.……在一段文字之内的层次用(1)(2)(3)……再下一层次用①②③……此外,行文也可以用“一是”、“二是”,或“第一”、“第二”等作序号。
附件4
《广东建设年鉴》(2012)编写单位
联系人和主要撰稿人员名单上报表
工作单位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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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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