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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踊跃报名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踊跃报名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的通知
(闽司政〔2012〕2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服务中心,同时也为增加机关干部基层工作阅历,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素质和能力,经厅党委研究,决定选派机关干部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人数及条件资格

  面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选派2名干部,其中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1名。选派对象为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派期限

  选派挂职时间2年,从2012年3月开始到2014年3月结束。

  三、报名时间

  按照“个人自愿、组织需要”的原则进行选派,3月27日至29日组织报名,报名结束经研究确定人选后履行下派手续。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报名地点:厅政治部,工作人员:杨姿、林善栋,联系电话:0591-83770245、83770255。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重视选派工作,搞好动员,特别要积极鼓励缺少基层工作经历、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同志踊跃报名参加,加强磨练,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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