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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属地公安部门和基层政府负责治安保障,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4.8 通信保障

  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市农业信息系统,按照应急防控工作需求建立农业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4.9 技术保障

  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依托首府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加强应对突发农业病虫害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1)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要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5.2 宣传和培训

  5.2.1宣传教育

  (1)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教育,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制定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教育规划,编制公众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专业技术教材和社区应急手册。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5.2.2 培训

  (1)公职人员的培训。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面向公职人员的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提高公职人员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水平。

  (2)市民的培训。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利用现有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市民提供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5.3 监督检查

 
 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监督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解释

  6.1.1 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大面积发生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迁飞性有害生物,如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东亚飞蝗等。

  6.1.2 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大面积发生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

  6.1.3 外来生物入侵:是指生物由原生存地经自然的或人为的途径侵入到另一个新环境,对入侵地的生物多样性、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人类健康造成经济损失或生态灾难的过程。

  6.1.4 农业生物灾害:本预案所指农业是种植业(不含渔业、牧业和林业)的农业有害生物引起的防治难度大,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的自然灾害。

  6.2 预案管理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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