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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工作原则

  1.2编制目的与依据

  1.3现状

  1.4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分级

  1.5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成员单位职责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后期处置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经费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保障

  4.6交通保障

  4.7社会治安保障

  4.8通信保障

  4.9技术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监督检查

  6.附则

  6.1名词术语解释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6.3奖励与责任

  6.4制定与解释部门

  6.5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7.附录

  7.1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7.2应急结束审批表

  7.3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7.4南宁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办公室、专家组通讯录

1 总 则

  1.1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农作物生产安全。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对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由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协调所辖地区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市、县(区)两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市、县(区)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实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1.2 编制目的与依据

  1.2.1 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控制灾情,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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