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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五)营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政策环境。大力推进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构建,从财政、信贷、供地、通关、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引进等方面,为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提供扶持政策。把自主品牌建设融入地区经济、科技、贸易发展政策。建立自主品牌建设的激励机制。建立重大经济活动商标审查制度。支持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继续深化战略实施,引导其他地区、企业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省级商标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商标信息查询、管理使用、侵权投诉、预警、交易等方面的服务。

  (六)健全商标品牌保护体系。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商标保护体系。加大商标执法工作力度,形成部门联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商标管理部门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商标案件协查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合作,形成跨区域商标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救济渠道,为企业提供维权服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负责全面统筹、组织领导和督导协调战略实施工作,省工商局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协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战略实施。大力发展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商标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二)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商标工作和品牌建设。推动各地商标、品牌等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建设。支持各行业协会、商标协会、消费者委员会以及质量协会搭建行业(专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有关商标和品牌推广运营、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维权投诉协调等服务。支持成立提供全省商标预警和法律服务的民间团体。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支持成立商标价值评估机构,规范商标品牌评估行为。

  (三)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资金投入。强化商标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加大对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的投入,发挥资金投入的主体作用。探索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鼓励银行着眼驰名和著名商标培育提供信贷产品,创新信贷服务。加大各级财政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投入,支持商标公益宣传、驰名和著名商标培育、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商标国际注册补贴、区域国际品牌创建试点、商标品牌战略规划评估及专题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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