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发展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等技术与装备,着力发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净化等技术与装备。
(3)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重点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五金、废塑料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着力发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淤泥、废旧汽车及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引导发展生态及土壤环境修复技术与装备。
3.环境监测与环保材料领域。
(1)在环境监测领域,重点发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及重金属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着力发展新型毒害污染物检测技术与装备,引导发展便携式和车载式应急检测技术与装备。
(2)在新型环保材料领域,重点发展水处理絮凝剂、混凝剂、生物膜吸附材料及填料等高性能的环保药剂和材料,着力发展高效膜分离材料与膜组件、离子交换树脂等新型环保材料,引导发展耐高温腐蚀除尘滤料、高性能吸隔声材料、专用催化剂等功能性环保材料。
4.环境服务业领域。
(1)在环保工程领域,重点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着力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染治理设施的工程总包和第三方运营服务,引导发展以系统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综合环境服务;
(2)在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领域,重点发展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咨询服务,着力发展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发展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
二、全面提升环保产业整体实力
(四)进一步提高产业聚集度。
制订我省环保产业聚集区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聚集我省环保产业优势资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以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带,在东西北地区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支持相关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逐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较为完整、产业结构比较健全的环保产业集群。统筹规划,依托各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等平台,在特色环保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培育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环保产业集聚示范区和试点基地。
(五)积极培育环保龙头企业。
以环境服务业为引领,以现有环保企业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其做大做强;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途径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形成区域性的环保企业集团。经过若干年发展,打造若干个规模大、实力强、经营区域广、能主导本区域乃至全国环保市场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保企业集团,逐步走上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道路,带动产业整体实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