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八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石国资党委〔2012〕26号)
最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石创组〔2012〕3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学雷锋”、“党群共创”、“下基层送温暖”、“志愿服务”、“认责承诺”等五项活动。为此,市国资委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转发了该文件。3月13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好五项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抓典型”、“长效机制建设”、“联系群众”三项活动。按照市委要求,经国资委党委研究,现就国资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八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八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八项”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全市国企改革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现国有经济科学发展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立足发展、着眼改革、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八项”活动为载体,深化服务意识,加快品牌建设,抓典型,树形象,出精品,造声势,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以全新的精神面貌,用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过硬作风,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八项”活动中要坚持从本身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加符合职工群众的利益,做到企业愿景和职工诉求的和谐统一,努力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邮电通信业、金融业、化工医药业、装备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生产加工业、公共服务业等每个行业都要选拔、培树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用先进典型的感召力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动力和创造力,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切实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