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1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石组通字[2011]6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实施我局年度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年度考核范围和内容
年度考核范围:局机关、分局所有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
年度考核的内容:在依法全面考核 “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要工作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
三、年度考核等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时间和步骤
(一)年度考核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炬,副组长:罗志卿。成员由各部门行政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罗志卿,副主任:李瑷琪。由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考核的指导监督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具体工作由考核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年度考核时间和步骤
年度考核实施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动员部署(2月8日-10日)。市局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市局各部门、各分局位领取文件及表格,召开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学习文件,熟悉考核方法步骤,掌握考核基本标准,进一步搞好思想动员。
2、总结述职、量化测评(2月13日-14日)。每位同志要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平时考核工作手册》,并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讲成绩充分肯定,讲问题要一针见血,讲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述职后,各单位、各处室在本部门进行量化测评。具体量化测评方法及标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量化测评参照内容及其测评参照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