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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有关说明

  1、除体育和实验考试外,其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2、体育科目的考试方案和考务安排另行公布。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参加5月19日全市统一举行的补考。

  3、初三年级转学或借读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返厦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认定等级。

  地理、生物等级评为D级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2年5月26日的全市统一考试,但等级最高评定为C级。

  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其余一律不举行面试。

  三、报名

  (一)报名对象

  1、持有本市公办中学学籍(含借读生)、民办中学学籍(不含借读生)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生;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2012年4月27日至4月28日补报。

  (三)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并对应为招生片区。

  1、学籍所在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借读校。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3、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在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跨片区报名考生不能填报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通高中普通生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定向生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

  以下对象认定为跨片区报名考生:(1)2012年4月30日前户籍不在本市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的考生除外);(2)户籍在本市,但户籍所在招生片区与报名点所在招生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外国语学校的岛外统招应届生除外)。

  2、户籍在本市,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以下两种情况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1)欲报考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通高中普通生及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2)欲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

  3、以下三类考生可享受市民待遇:(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的学生(由市侨办出具证明);(2)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由市台办出具证明);(3)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持其父(母)的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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