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津粮市场〔2010〕11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有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粮检〔2010〕20号)转发你们,市粮食局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库存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充分认识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重要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研究完善粮食库存监管措施,努力构建分工明确,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粮食库存管理工作体系和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粮食库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同时认真总结清仓查库“在地检查”经验,积极探索政策性粮食库存“在地监管”模式。要加强粮食库存的日常监督检查,尤其是对粮食出入库、轮换等环节的监管,保证粮食库存的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