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津粮政法〔2010〕6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际效果。
二、认真做好自查工作。5月1日至31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对照《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查找“五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和工作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完善办法,并尽快实施。6月中旬市粮食局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三、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和成绩。总结内容参照《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重点总结本单位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针对工作不足和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和完善办法。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我市“六五”期间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制定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