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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情况调查和制定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情况调查和制定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津粮人事〔2011〕2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购销公司、经营公司,中央储备粮天津各直属库及行业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适应粮食经济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市粮食局决定,对我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市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情况的调查工作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本企业及所属粮油储存、加工、经营企业相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据实填写各表中的内容。
  (二)粮油仓储企业只填写附表一至附表三,粮油加工企业除要填写附表一至附表三外,还要填写附表四或附表五。
  (三)表格填好后于2011年1月21日前报到天津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认真制定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令(2009)第5号第十五条“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应当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的要求。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应按储备粮代储资质条件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并据此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二)遵照国粮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统一安排,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参照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定于2011年4月份和9月份分期开展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初、中、高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制定好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并严肃、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特别注意填写清楚参加鉴定的工种、级别、时间等。
  (三)制米工和制油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将适时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相关单位先上报计划。
  (四)2010年已申报,但未能参加中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其申报人员名单已上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在2011年4月份鉴定,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名单见附表六。此部分人员仍填写2011年粮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明细表。
  (五)前期参加技能鉴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继续申报参加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视为补考,鉴定费减半收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的专业人员,并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并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申报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指人社部或原劳动部与国粮局共同颁发的证书。下同)两年以上(含两年),从事本岗工作三年以上。
  2、确为本单位本工种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的,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的。(报名时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的。(报名时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四、有关2011年参加鉴定的时间、地点、工种、单位名额等详细信息,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2--24023639
  传真号码:022--24023639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13号
  邮编号码:300171
  邮箱:tj3036@foxmail.com

  附表:
  一、粮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粮油保管员明细表
  三、粮食行业特有工种粮油质量检验员明细表
  四、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制米工明细表
  五、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制油工明细表
  六、2010年已申报参加中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表一
  粮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号码机 
电子信箱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总人数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现有专职检验员人数 专职检验员中取得       《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现有专职保管员人数   (含防治员) 专职保管员中取得       《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核定总库容 (吨)现  粮  油  储  存  量 (吨)
 国 储市级储备县级储备其它     (指自营、加工、代储等)合计
     
填表说明:此表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天津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电话:2402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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