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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市粮食系统2011年防雨防汛工作的通知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汛期储粮安全
  1、夏季气温高、湿度大,是发生粮食霉变和储粮虫害的高发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到每天监测粮温,如发现局部粮温异常,要及时扦样、检验水分和霉菌及害虫密度,分析查找粮温升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粮情。
  2、通过粮面压盖、夜间通风等措施延缓粮温升高速度,保持粮情稳定。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大仓房改造力度,提高仓房的隔热保冷效果。
  3、要定期对仓房和储粮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储粮安全隐患要及时修复,保证其防洪、防漏、防潮效果,确保储粮安全。
  4、为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检查工作,并接受属地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防汛检查指导,市粮食局从6月底开始将对重点单位防雨防汛抢险预案、值班情况、物资准备、沟涵疏通、设备运行等有关情况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把《天津市粮食系统防雨防汛人员、电话、物资统计表》(可在邮箱cbjjc@foxmail.com下载)报送到市粮食局储备基建处,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上述邮箱。
  6、要坚持重要汛情及时上报制度,遇有急、特、险、重等重要情况,要立即上报,市粮食局设立了防雨防汛专线电话,白天:27123582,27123533。公休日和夜间:27128150。

  附件:天津市粮食系统2011年防雨防汛人员、电话、物资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天津市粮食系统2011年防雨防汛人员、电话、物资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区县)   (库点) 负责人职务通讯电话抢险队伍 (人数)物              资单位地址
白天夜或   公休袋子(条)铁镐(把)车 辆 (辆/吨)水泵(台)、排水量(吨/小时)木材(方)铅 丝  (公斤)油毡、苫布(卷)土方、料石(方)苇  席(片)发电设备(台/功率)面  粉(吨)铁锨其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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