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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蔬菜价格的紧急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蔬菜价格的紧急通知
(昆政发〔2010〕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昆明作为蔬菜主产区,蔬菜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全市平均每日上市蔬菜达6900多吨。近期,在全国蔬菜价格普遍上涨、市场需求推动价格走高,省外叶菜类蔬菜需求量加大、外销量增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蔬菜生产、运输成本增加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我市蔬菜价格出现上涨势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等文件精神,迅速稳定当前蔬菜价格,确保蔬菜市场供应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为切实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充足,稳定蔬菜价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稳定粮食蔬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政办文〔2010〕25号)要求,在市稳定粮食蔬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重点抓好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快速见效。
  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从正面引导居民消费
  从即日起,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要加大对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和认识当前我市蔬菜供应总体充足的形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启动蔬菜价格日通报制度,由市商务局负责收集主要蔬菜批发市场、主要零售市场的主要蔬菜品种批发、零售价格情况,通过省、市新闻媒体每天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蔬菜供应及价格情况,避免市场恐慌,避免人为炒作引起蔬菜市场价格的波动。同时,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歪曲事实的虚假信息传播,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加大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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